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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法院开展终本清仓及小标的案件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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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26 11:09:54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以实际行动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对小标的案件、终本案件的执行强度,7月24日上午5点30分,明光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终本清仓及小标的案件专项行动,行动开始前,本院成立集中执行领导小组,对相关案件提前进行梳理排查,并开专题会议作出部署。行动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万杰亲自指挥,并特邀1名市人大代表和1名政协委员现场参与、见证执行,将38名干警分成4个执行小组奔赴执行现场。

51人劳务费一次到位,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

   陈某等51人申请强制执行汪某、曹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汪某于2020年夏季雇佣陈某等51人从事摘桃子工作,劳务结束后,汪某没有及时支付工资款,2021年3月,汪某向陈某等51出具了欠条,曹某为其担保。后陈某等人起诉,明光法院判决汪某支付陈某等51工资款共计130235元,曹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2023年7月,陈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汪某、曹某下落不明,且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本院依法发出悬赏公告,仍未果,2024年1月,案件依法终结本次程序。本次行动前,承办人再次调查走访,发现汪某在某处卖桃子,行动当日将其强制拘传,汪某当场履行全部案款,陈某等51人的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

【被执行人房中藏匿,猫眼“告密”开锁现形】

   明光某装饰装潢材料经营部申请强制执行扬州某工程装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额14000元,周某系被执行人扬州某工程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案件执行过程中,周某拒不接听电话,执行法官上门时发现房门紧闭,好似家中无人,但执行干警通过猫眼发现家中有人影闪过,据此判断周某此时正在家中躲避执行,决定强制开锁开锁时周某主动将门打开执行干警对其批评教育进行强制拘传到院后周某积极筹措,现场支付全部案款。

    本次行动共拘传9人次,拘留2人次,执结案件9件,执行到位金额318872元。下一步,明光法院将紧紧围绕“徽动执行”工作主线,继续增强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及终本案件清仓力度,推动专项行动和重点工作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研究室